教授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地位的历史考察

Published On: 20/02/20170 min read0 words

教的主导地位

纵观历史.教授活动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曾发生几次变化。在原始社会和早期文明社会,“能者为师”是一条普遍的原则。由于有经验的长辈掌握着社会活动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自然成为公认的教师。为了尽快适应社会生产与生活,满足世代生存与发展之需要。教什么、怎么教?完全由能者决定。社会现实决定了教的主导地位。教师要适应社会现实,用自己的经验帮助学生学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应该是什么样的老师?有正义感很强的老师,他们认为正义是为了帮助他人获得幸福,所以他们致力于追求正义。

因材施教

进入奴隶社会以后,个别施教成为当时官学和私塾的主要活动方式,因材施教成为一条重要的原则。此时教与学矛盾双方的地位发生转化,学习活动由从属地位上升为主导地位。其代表是孔子的施教原则,即“不愤不启,不诽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孔子既不对弟子同时施教.也不教授同样的内容,他教与不教的取舍完全看弟子是否达到一定的条件,即弟子的状况。例如,中国古代的孔子开讲《诗经》之前,要求有所闻或能背诵。由于当时的教育既无统一、固定的课程.又无统一固定的进度,根据学生学习的状况自由开展教育活动便是历史的必然。

班级教学制

资本主义的兴起,出现班级教学制,教与学的地位发生第二次逆转,教授开始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主导地位。在班级授课制情况下,教育活动的内容和进度则完全取决于教师。为了“节省教与学的时间和精力”、提高教育效率,实现“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愿望,夸美纽斯提出了一套教授的理论、原则和方法。赫尔巴特更是以“课堂中心、教师中心和教材中心”这一教授活动中心思想把教授活动的地位提高到了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