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相统一的原则

Published On: 08/09/20160 min read0 words

灌输教育和启发教育是讨论教师如何教的。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则是讨论学生如何学的。

学习方式

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在理论上被划分为两种学习方式。前者是指学习者所学习的东西大都是已有定论的内容,一般是和灌输教育的方式同时存在的,但也可以由学生单方面进行。后考一股是通过启发式教育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的。其实.学生在学习中,还应当包括发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以及发现学习者自己。方法的发现往往和内容的发现以至目标的发现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没有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的发现,便没有学习方法的发现。因为方法是由目标和内容决定的。但是发现了学习目标和内容,不一定就能发现合适的学习方法。因此,当学生发现了斩的学习目标和内容之后,教师应当以此作为对其他学生进行创造教育的契机,帮助学生发现新的学习方池。发观自己,就是认识自己,发现自己是非常困难的。发现自己对于更新发现目标、内容和方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发现自己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它需要时间、需要交流、需要外界的支持,尤其需要正确的评价。

发现学习

接受学习不是灌输教育的对等产物,因为当着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时,学生学习也是千姿百态的。其中不仅有接受的选择性,而且也受到个体认识活动的影响。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严格地说,孤立的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都是不存在的,但又会表现出个性特征以及阶段的特点。实践证明,有些个体在幼小时就具有发现学习的品质。有些人,也许是大多数人,是经由教育和自我磨练获得发现学习的能力的,其能力也是逐步增加的。也有极少数人对发现学习无能为力。由此可见,接受学习是正常的人都可以办到的,而发现学习受教育和素质的双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