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论文写作之我国生物医学期刊对稿件的要求

Published On: 29/11/20150.2 min read4 words

在我国,对生物医学期刊论文的投稿原本没有统一的规定或要求。自1979 年温哥华格式问世以来,(中国药理学报》、《中华医学杂志》等相继采用。我国1987 年制定的关于学术论文编写格式的国家标准(GB7713-87)也与温哥华格式大体一致。至今,温哥华格式已为我国大多数生物医学期刊的作者、编者和读者所认可和接纳,成为国内生物医学期刊对文稿的统一的要求,只是在具体细节上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异。

细节要求

下面仅以刊物中冠有”中国”字样的生物医学期刊为例,看一下这些期刊对文稿的细节要求上的差异:
(1)对论著篇幅的限定上,《中国肿瘤临床》限定为3000字;《中国病理生理杂志》为4500字;《中国药理学和毒理学杂志》则为4000字。
(2) 在行文格式上,有的如《中国药理学和毒理学杂志》明确指出按照《温哥华格式》;有的如《中国病理生理杂志》规定了各项目名称及其顺序;还有的如《中国糖尿病杂志》未对此做详细规定。
(3) 图表数量及规格,有的期刊如《中国病理生理杂志》规定不得超过四幅,并限定了尺寸;有的如《中国肿瘤临床》仅规定了尺寸而未限定数量;而有的如《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未对此做详细规定。
(创作者及其排序,有的如《中国医学影像技术》要求标题下仅依次列出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名称用脚注标于标题页左下方;有的如《中国脊柱脊髓杂志》限定作者人数不得超过8 人;还有不少期刊,如《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对作者及其排序未做任何要求。
(5) 稿件处理时间,期刊编辑部在收到文稿后即寄回执给作者,并要求作者在一定时间内等候文稿的审阅;超过一定时间未收到录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而这一等候时间,各期刊差别较大,如《中国超声医学杂志》为两个月; 《中国循环杂志》为三个月;《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为六个月。
(6) 稿件处理费,大多数期刊目前均要求作者在投稿的同时,通过邮局汇稿件处理费。其数额也因期刊而异,如《中国高等医学教育》为10 元,《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15元、《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 元,《中国病理生理杂志》60 元等。编辑部一般是在收到稿件处理费后,才将文稿送审。所以若不按规定数额及时汇款,待编辑部催款通知后再寄,势必会延误送审时间。
各期刊的这些要求,基本上都反映在各自的”稿约”中。有的期刊如《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的稿约非常详细,对行文格式不仅依次列出项目名称,而且简述内容要求:对稿件的处理程序,如送审、修改发表、退稿等均有详细说明,便于作者了解有关情况。还有的期刊,如《中国医学影像技术》、《中国肿瘤》的”稿约”较为简略。

期刊的刊登

各期刊的”稿约”并非固定刊登在每年的第一期,有的是在最后一期上,还有的是在任意一期上,如《中国急救医学》1997 年的稿约即在第2 期上;而有的期刊如《中国循环杂志》的”稿约”每期都有,而且以”致作者”栏目形式刊登”撰写结构式中、英文摘要须知”、”三线表的规范格式”等内容以指导作者的写作。但也有个别期刊在几年内未刊登过”稿约”,如《中国免疫学杂志》(1995-1996) 、《中国肛肠病杂志》(1995-1997) 。这无疑对作者了解该刊及向其投稿很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