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教育的原则

Published On: 05/09/20160 min read0 words

教育原则

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因此教学的原则也必然具有教育原则的属性。原则表示人们的主观要求,但它并非随意的主观愿望。既然如此,人们就可以从各种角度去看待原则、提出原则。有如在教学原则中就有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进取性的原则;实践探索性的原则;统一施敦与因材施敦相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原则;主导性与主体性结合的原则;量力性与难度性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性与突出重点相统一的原则;巩固性与速成性相结合的原则。赞可夫以高难度、高速度和高深度为主轴的三大教学原则等等。这些原则只适用于学校教育,而且多半只适用于学校课堂教育。“原则”一般应当反映教育过程成对出现的矛盾的组合以及相近价值观念的要求。否则,原则就会成为片面性。

现行教育

原则如果是唯一的(如四项基本原则),那它就代表着特定历史条件、特定环境和特定事件的特殊要求、它可能并不一定是规律,但它又有规律的属性。在论述创造教育的原则时,必然要超越“学校课堂教育学”所涉及的放学原则,并且使原则要具普遍性和客观性。它并不仅仅反映教育过程现象之间“本质的联系”。它可能是经验、原则甚某些规律,也可能是这些经验、原则和规律的某种组合。创造教育并不是脱离一切现行教育原则的教育,它们之间有着广泛的连续性和继承性,而且现行教育的一些原则也具创造性,只是需要进一步开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