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的可视性

Published On: 14/09/20160 min read0 words

影视艺术

影视艺术是通过屏幕映现连续不断的活动画面供观众观看的。尽管也行语言和音响作用于观众的听觉,但语言和音响毕竟只处于从属的地位,它们主要是“视觉艺术”。与这个特点相适应的是,影视文学塑造的艺术形象必须具有鲜明的可视性。苏联电影艺术大师普多夫金(1893—1953)说:“编剧必须经常记住这一事实,即他们所写的每一句话将来都要以某种视觉的、造型的形式出现在银幕上。因此,他们所写的字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这些描写必须能在外形上表现出来,成为造型的形象。”

基本任务

电影文学创作的基本任务,就是用语言描写具体、鲜明、生动的视觉形象,给电影摄影机提供镜头的画面内容。电影剧本中故事情节的发展,矛盾冲突的过程,人物的外貌和性格特征,心理感情的活动变化,社会环境的习俗风貌等等,都要用可见的画面形象来显示,以便使观众将来能够从银幕上亲眼看见这些艺术形象与生活状态。它与小说不同,小说用语言叙述故事、描绘人物和环境,塑造的艺术形象并不直接显现为实体作用于读者的视觉,而是通过语言媒介作用于读者的想象,使形象在读者的想象中浮现出来。小说的形象是纯粹间接性的形象。例如小说中可用“光阴似箭,不觉冬去春来”之类的话交代时间季节的变换而电影则常用冰雪融化.鲜花开放等镜头画面来表现。

视觉形象

电影与戏剧虽然都以视觉形象为主,但也有区别。戏剧要受舞台的时空限制,并且舞台与观众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不少在舞台上难于表现酌情节和观众不易看清的细路的表情和细微的动作,常用对话、独白等语言叙述说况而电影却不受这类时空距离的限制,人物的内心活动、回忆过去的事件等,都要外化为视觉形象映现在银幕上,让观众能够清楚地看见。电视文学也有同样的特点。影视故事中也常有人物对话,独白和画外语言,但都要服从塑造视觉形象的需要。这类语言过多,就会损害视觉形象的生动性,削弱其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