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族素质

Published On: 23/02/20160 min read0 words

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贯彻执行,标志着我国国民基础教育进入丁一个新的阶段。到本世纪末,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将受到九年的学校教育。那时,我国各民族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它不仅为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且还为“两个文明”的建设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这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义务教育

普通教育,通常是指中小学校的教育。它有别于高等专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它的主体对象是儿童、少年和部分青年,它是实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是国民基础教育。在普通教育中,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占据两个教育阶段,是属于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范围的教育。两个教育阶段占据九个年龄阶段,每一年龄阶段若按3200万人口计算,受教育对象就是2亿人。所以,义务教育尽管不是普通教育的全部,但它是构成普通教育的基本部分。

应享有的教育权

义务教育的性质,它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按宪法规定.义务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应享有的权利,同时也是应尽的义务。目的在于使每个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获得全面发展。这既是国家的需要,也是每一个人发展的需要.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对新生一代说,主要是应享有的教育权。因而,义务教育的特点具有法律的强迫性质,同时也是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