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论文写作之科学道德的不同境界

Published On: 06/12/20150.4 min read8 words

和其他方面的道德一样,科学道德是有不同境界、不同要求的。

科学道德的最高境界

献身真理,献身科学,淡泊名利,这是科学道德的最高境界,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等科学大师就是这方面的典范。居里夫人把英国皇家学会授予她的金质奖章给小女儿当玩具玩,并说” 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绝不能永远守着它, 否则就将一事无成。””在科学上,重要的是发现的事物,而不是研究者个人”,爱因斯坦淡泊名利的故事早已为科学界所熟知。他认为研究人员可以分为三种:一种人从事科学工作是因为可以给他们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一种人把科学看成是谋生的工具。最后一种人是真正的献身者,这种人为数不多,但对科学知识所做的贡献却极大。他自己正是这种”真正的献身者”。我国铀同位素分离事业的理论奠基人王承书,也是这种具有伟大奉献精神的科学家。她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甘愿放弃自己已有卓越建树的专业领域,”隐姓埋名一辈子”,献身我国的核科学事业。她的学生称她是”那种既有资格见马克思、又有资格见爱因斯坦的人”。在这方面我们还可想到为阐明DNA 结构做出了巨大贡献的R.Franklin ,她为建立DNA 双链结构取得了一系列关键性成果,可惜很多信息过早地被泄露了。当得知Watson 和Crick 要发表DNA 双螺旋立体模型的消息时,她和大家一样高兴,并把她已准备发表的文稿改写成支持性文章,来证实这个模型的正确性。因而后来人们认为Franklin 的科学道德可以和居里夫人齐名。

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

科学道德的最高境界,并非人人都能达到,只有在爱因斯坦所说为数不多的献身者身上才能完美地体现。但科学道德还有所有科技工作者都应该达到的最低境界,有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其核心是在一切科技活动中必须诚实,不搞欺骗,不能有不端(不轨)行为。或者如有的学者所说的”两道禁令”:一不要伪造或作假,二不要剽窃。
前者是尊重事实、维护真理的最低要求:后者是尊重优先权的起码准则。
科学道德规范中的一些高标准、高要求,是属于非强制性的,主要通过教育,通过典型引导来逐步养成;而科学道德规范中的一些最低标准、基本要求,则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强制性,要通过正面教育与纪律、制度约束相结合来实施,对违反者有时还要给予行政惩处或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