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认识、行为和情感三个基本要素

Published On: 29/01/20160 min read0 words

实际的教育活动

这完全是必要的。同样,为了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我们将德育过程抽象为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丰富发展学生的道德情感的一般程序的几个基本环节,也是可以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动之以情。然而,实际上对于任何一种品质来说,三要素都是统一的,对于任何德育活动来说,三要素都是同时或同步进行的。为此,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可以以一个为主,辅之以其他要素,也可以有多种起点,继而辅之以其他要素。

丰富道德感情

我们讲品德的统一性与教育活动的同时性,为反对教育活动中某些不良倾向提供了理论依据。有些人总把教育理解成是一种单纯的说教,或是武断地提出不讲明道理的绝对要求,或是机械地训练学生的行为。这两种理解和做法都是1·分有害的。我们应该在提高学生道德认识的同时,丰富他们的道德感情,井指导学生在实际行为中表现出来,在某一时间可以有所侧重,促不能与其他要素割裂开来。

培养行为习惯

德育过程不是一种开端,可以从知到行,也可以先行后知,或者从动情开始兼之以理与行。一般说,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看,人的思想形成的过程,总是从知开始,而后到行,发展中捕之情感,最后形成品质。但是知、行、情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所以每个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并非都是沿着一个程序进行的。德育过程可以从传授政治道德的知识开始,也可以从陶冶情感开始,有时也可以从训练行为或意志开始。总之,德育具有多种开端。一般说来,年龄越小越要从培养行为习惯开始,比如勤学的习惯,爱劳动的习惯,主要是在劳动中,在实践中培养起来的。在现实生活中,知、行、情的发展水平,经常处于不平衡的状态中,我们常见到的“通情达理”与“不通情达理”,或“理通情不通”,言行一致和言行不一,动机和效果的统一或相背,持之以恒或浅尝轨止等现象,就是上述诸因素间的平衡与不平衡的反映,这就需要在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多种开端的规律,开拓多种渠道,有的放矢地使受教育者在知、行、情几个要素方面得到较均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