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机制

Published On: 16/01/20160 min read1 words

规则监督

构建研究生培养的主体选择机制,赋予学校、导师、研究生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力,必须与构建研究生培养的自律机制相联系。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校、导师、研究生获得了相应的自主选择权力,如果不能做到自觉、自律和自我约束,就有可能使自主选择权力走样变形而损害研究生的培养,进而有违构建研究生培养主体选择机制的初衷。因此,在赋子学校、导师、研究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自主选择权力的同时,必须同时构建起研究生培养的自律机制。这种自律机制包含着学校、导师与研究生的自觉、自律、白我约束与自我教育。构建这种自律机制就是要引导学校、导师、研究生充分认识到获得自主选择权力的价值,要珍惜所获得的自主选择权力,增强责任意识,提升自我教育的能力,使自主选择权力的运用建立在相应的制度和程序的基础上,建立在相应的规则监督之下。

导师负责制

构建研究生培养的自律机制,关键是要建立起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负责制,明确和强化导师在研究牛培养过程中的责任。具体讲,就是要明确和强化导师在指导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小的责任,没有科研项目或课题者不能招收或参与指导研究生,导师的科研活动应尽可能吸纳研究生参与。就是安明确和强化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培养讨戈g制定及落实中的责任,导师要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或提供培养计划与方案供研究生选择,导师必须能够开出体现研究方向与特色的课程或讲座。就是要明确和强化导帅对研究生“导”的责任、导师不仅要在学习亡、科研上指导研究生,在思想上,心理上还负有引导之责。就是要明确和强化导师对研究生学习期间所从事的“助研”乃至生活负有资助之责。只有当导师明确和意识到自己责任重大并认真履行时,才有可能回归“导师”应有的神圣,才有可能纯洁“导师”队伍,提升研究生导师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