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论文写作之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formal logic)是一门工具性的科学,它撇开思维活动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来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从思维的形式方面来保证思维的正确性。形式逻辑是相对静止的客观事物及其简单的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形式逻辑要求人们进行思维活动时遵守思维规律的要求,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否则思维就会自相矛盾,说话、行文就会杂乱无章,首尾无连贯性,就讲不清道理,得不出任何令人信服的结论。
但是,形式逻辑作为工具来使用有其局限性,当认识发展变化着的事物和过程,当考察复杂现象及其内部联系时,形式逻辑就显得不够用了。因此,我们在医学研究与论文写作中必须坚持在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下,正确发挥形式逻辑的作用。
辩证逻辑
“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重要的思维形式”(《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 年版,第28 页) 。客观世界的辩证法反映到主观世界中来便成为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同上书,第189 页) ,也就是辩证逻辑(dialetic logic) 。辩证逻辑结合思维的具体内容来研究思维形式。辩证逻辑要求全面地看问题,把握事物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防止僵化;要求从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观察事物,研究概念的矛盾和转化;认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必须把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453-454 页)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有如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为我们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